民國七十七年,政府頒布實施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》,這些台籍老兵終於開始踏上歸鄉的旅程。民國八十三、八十六年期間,蔡秋菊和許娶至符合該條例,民國三十四年後,因為兵役關係滯留大陸地區之臺籍軍人及其配偶,可申請回臺灣地區定居。返回台之後的兩三年內,她們陸續幫助在大陸的子女申請來台。